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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合之變:《孫子兵法》「十則圍之」之解析(許世宗)

分合之變:《孫子兵法》「十則圍之」之解析
Change of Division:Analysis of “Ten to Enemy’s Forces
and SurroundHim” in the “Art of War”
海軍少校 許世宗 Xu, Shi-Zong
提  要:
一、「十則圍之」的解釋,普遍認為用兵作戰的原則,有十倍於敵的兵力就包圍敵人。也就是說,兩軍交戰,兵力多寡是決定勝負最主要的條件。其實不然,通篇研讀《孫子兵法》十三篇,可以發現孫武認為要取勝於敵人,單純的兵力數量不是絕對致勝因素,我方只要具備可與敵軍匹敵,或足以取勝的兵力數量即可。
二、反而是在會戰前,透過謀略與敵人鬥智、鬥力、鬥氣,採取「分合之變」,以創造有利的戰爭態勢;會戰過程中,依戰局變化,及敵我情勢分析,決定是否要採取機動的作戰方式,如包圍、攻擊、佯攻、正面對戰、逃避或避免接觸等不同的兵力數量分配作法因應。因此,「十則圍之」給予重新詮釋,為戰爭在創機造勢過程中,為求勝利,在決勝點上達到「局部的兵力數量優勢」。
關鍵詞:孫子兵法、十則圍之、分合之變、局部優勢
Abstract
1.General idea, the principle of military forces fighting about “Ten to Enemy’s Forces and Surround Him” which interpretation is “There are ten times more than the enemy troops would surround them.” That is, the two armies at war, troops amount is the most important condition to determine the winner. In fact, not the case, we delve into thirteen chapters of “Art of War”. We can find that Sun Tzu think we only depend on the number of troops, those are not to obtain absolute elements of victory. Military only need to have or be able to compete with the enemy to win the number of troops.
2.On the contrary, before the battle, we need to create a favorable war situation through strategy battle of wits, fighting force, vindictive with the enemy by adopting “Change of Division”. Between battle process, We can decide if we will adopt maneuver warfare in accordance with war’s change, and the enemy situation analysis. For example, Surround, attack, feint, front war, to evade or avoid contact, such as different practices in response to the strength of the assigned amount. Therefore, “ Ten to Enemy’s Forces and Surround Him “ give a new interpretation. That is for the sake of victory, we need to reach “a number of advantages of local troops” in the decisive point.
Keywords:Art of War, Ten to Enemy’s Forces and Surround Him, 
          Change of Division, Local Advantage

壹、前言
《孫子兵法》總結春秋時期以前的戰爭經驗,揭示戰爭規律和作戰原則,強調戰爭「必取於人」,突破長期的鬼神論、天命觀的束縛,具有科學價值。戰爭的勝負,取決於本身兵力數量、組織訓練、武器裝備之質量,以及戰略或謀略間的交互作用。孫武在《孫子兵法》〈謀攻篇〉中提到:「用兵之道,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守之,不若則能避之……。」雖然其主要針對敵我兵力數量的差異進行不同的運用方法介紹,但其本人對兵力數量卻不迷信。誠如研析《孫子兵法》〈謀攻篇〉中所述「……十則圍之……」時,之後,於同文中又提到「……敵則能戰之……」。此外,在〈行軍篇〉中提到:「…兵非貴益多,惟無武進,足以併力料敵取人而已。」基此,孫武認為要取勝於敵人,兵力數量不是絕對重要,我方只要具備可與敵軍匹敵,或足以取勝的兵力數量即可,輔以我方因時、因地、因勢、因敵的不同,運用不同的謀略與用兵方法,取得對敵之勝利。
縱觀《孫子兵法》十三篇內容,可以察覺《孫子兵法》十三篇將奇正、虛實、分合、迂直、以患為利、因常求變等各項詭道創新互變,再加上應乎彼己狀況適當運用,即可因敵制勝,以上引發研究之動機。若兵力數量不是絕對的致勝因素,那麼「十則圍之」的見解與解釋,有必要被重新詮釋與解讀,此為研究之目的。
貳、兵力數量重要性之疑慮
《孫子兵法》〈謀攻篇〉:「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普遍共同的解釋均為:「所以用兵作戰的原則是,有十倍於敵的兵力就包圍敵人;有五倍於敵的兵力就進攻敵人;有多於敵人一倍的兵力,就要設法使敵人的兵力分散;有與敵人相當的兵力,就要根據情況決定能否開戰;兵力少於敵人,就要考慮退卻;實力不如敵人,就要避免決戰。如果弱小的軍隊固執堅持,就會成為強大敵人的俘虜。」1然而,前後文讀來讓人產生極大的疑惑,就是一場戰役,欲戰勝敵軍,兵力數量上的絕對優勢,是否為一場戰役中至關重要的主要因素呢?以下就所引發之疑慮說明如下:
一、戰史上之例證
孫武本人是以寡擊眾的高手,西元前506年,吳、楚在柏舉(今湖北麻城縣北)展開決戰,孫武僅以3萬精兵勝楚軍20萬,楚軍慘敗。楚昭王倉惶西逃,吳軍緊追不捨,緊急間昭王的侍臣忽生一計,令人在象尾上紮火把點燃,大象受驚衝向吳軍,昭王趁亂跳上船,渡沮水而去。孫武揮師西進,很快佔領楚都郢城(今湖北江陵北)。此外,像少康中興、田單復國、班超出使西域等,比比皆是以寡擊眾的例證。
二、《孫子兵法》文中引人疑惑之處
《孫子兵法》〈謀攻篇〉提到:「故用兵之道,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守之,不若則能避之……。」雖然,內容看似強調兵力在不同的數量下運用情形,以及以絕對優勢的兵力數量做為戰略指導的原則。其次,〈作戰篇〉述及:「兵非貴多。」再者,〈軍形篇〉又提到:「故勝兵若以鎰稱銖,敗兵若以銖稱鎰。勝者之戰,若決積水於千仞之谿者,形也。」這是再次強調數量優勢。然而,〈虛實篇〉提到:「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則我眾而敵寡。」孫武時而強調兵力數量的重要,時而強調「我專而敵分」之兵力集中的原則,此點又與我分散兵力包圍敵人之「十則圍之」背道而馳。綜合上述,《孫子兵法》十三篇通篇讀來,前後文看似有許多引人疑惑之處。
三、財政支出的負擔
在先秦農業社會的環境下,很難支付龐大的軍費,《尉繚子》〈兵談篇〉主張「不暴甲而勝」就是以經濟利益為著眼,他說:「夫土廣而任則國富,民眾而制則國治。富治者,民不發韌,甲不出暴,而威治天下。故曰:『兵勝於朝廷。』」2《孫子兵法》〈作戰篇〉提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饋糧。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其用戰也實速,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故《孫子兵法》內容才說:「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顯見,一場戰爭不光只是打戰術的應用,更是在打經濟與錢糧。《孫子兵法》文中也有許多計算到打一場戰爭,對攻守雙方來說都是很沉重的經濟負擔。
四、包圍產生之代價高
「十則圍之」普遍解釋為「十倍於敵人的兵力,就採取包圍的戰術。」目的是在以包圍的態勢創造壓迫感,迫使敵軍放棄作戰意志力,以利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最高境界。乍看之下,這樣的解釋似乎蠻合乎道理的,也正如同《孫子兵法》的最高指導原則,即達「全國」、「全軍」之目的。然而,包圍的方法與《孫子兵法》〈作戰篇〉強調的速戰速決之「速勝」,以求減輕國內負擔之主張相違背。原因在於「十則圍之」背後不只意指戰鬥部隊而已,還包含大量後勤人員,十倍於敵人的部隊,背後需要龐大的後勤、運送糧食器具人力等。若敵軍被包圍時,其兵力與糧食充足,堅守不降,戰事曠日持久,易導致戰機轉變,致使我軍優勢盡失而慘遭敵軍反撲,以致無法達到「全勝」之目的。以十倍於敵人的兵力,實施包圍作戰,若戰爭無法有所節制,那長時間的圍攻,將造成國家財經癱瘓。此為包圍之代價。
參、中西方戰爭實例
兩軍交戰前,只衡量雙方兵力的多寡,做為攻守的依據,似乎未能正確地認識到用兵之法。原因在於,交戰前,雙方兵力的多寡是勝負的重要因素,以兵力決定攻守策略,只是一般的戰略思考;尚須審時度勢,考慮合宜的戰略布置,力求在決勝點上,達到局部的兵力數量優勢。以下,就過去幾場戰爭經驗來佐證「兵力數量」,並非影響戰爭勝負的關鍵因素。
一、長平之戰
公元前260年,秦、趙兩國「會戰」於太行山西麓之長平(今山西高平西北)附近,秦軍佯敗誘敵,趙軍全軍追擊。秦軍則待趙軍主力深入之後,適時截斷趙軍退路,並運用「阻援打圍」手段,滴水不漏地包圍趙軍40餘萬人。趙軍在突圍不得,又46日不得食之狀況下,最後只得投降,而秦軍則將此40餘萬人悉數阬殺3;就包圍目的與殲滅效果而言,本戰應是史上最澈底之「截斷補給線作戰」,也是驗證孫子「敗兵先戰,而後求勝」理論最深刻有力的戰例。
上述「長平之戰」的秦軍,在誘趙軍深入之前,已在長平之西沿有利地形構築了堅固的防禦陣地,而在趙軍追擊路線的後方,埋伏了「奇兵2萬5千人」斷絕趙軍後路,同時又以1萬5千騎「絕趙壁閒」,遂造成趙軍陷於進退不得的「死地」之中4。
二、諾真水會戰
唐貞觀15年的「諾真水會戰」,作戰初期唐軍因兵力對比過於懸殊(3千對20萬,1比66),故情勢極為不利,但李勣穩紮穩打,先以一部按「百人為隊」方式,編組「步兵戰鬥隊」,下馬衝刺,阻止薛延陀向前擴張。接著再以一部,集結為「騎兵特遣隊」,由副總管薛萬徹率領,迂迴攻擊薛延陀陣線之側背(按,薛延陀以縱深部署接戰)。結果,薛延陀居然一戰即潰,20萬大軍須臾土崩瓦解5。薛萬徹以「數百騎」兵力,卻能發生左右戰局之巨大效果,也為孫子「以正合,以奇勝」理論,提供了實戰驗證。
三、奧斯特里茨戰役
奧斯特里茨戰役(Battle of Austerlitz)因歐洲三個大國的皇帝奧皇弗朗茨二世、沙皇亞歷山大一世、法蘭西第一帝國皇帝拿破崙全部親臨戰場,又稱「三皇會戰」(Battle of the Three Emperors)。兵力對比:法軍7萬3千人;俄奧聯軍8萬6千人。此時俄奧聯軍居於數量優勢,為確保敵軍上鉤,拿破崙採取連串欺敵手段。先以退為進故意示弱,做出準備撤退假象。接著大膽將兵力退出戰略要地,位於戰場中央的普拉欽高地,將法軍右翼完全暴露做為肥肉誘兵。一旦聯軍主力都被吸引到南方,就一舉反攻普拉欽高地,切斷聯軍兩翼的聯繫。聯軍果然咬下誘餌,作戰計畫正中拿破崙下懷,將主力置於法軍右翼之前,企圖一舉殲滅法軍,中央高地只有少數聯軍兵力。會戰開始,拿破崙立即回攻中央高地,聯軍的中路澈底被擊潰,成功分割聯軍。再藉由內線優勢,對聯軍兩翼各個擊破,取得決定性勝利6。
肆、中西方軍事家兵力分合之見解
《孫子兵法》用兵的核心思想,即:「避免採取正面攻擊敵方堅守之地,應採取必要措施,在主攻前破壞敵人的平衡。破壞敵人平衡的方法,不能只採取正規的守勢或陣地防禦作戰,還要搭配機動的作戰方式,才能避開風險,確保我軍生存與行動之安全。」因此,傳統兵學理論,有關「力、空、時」的巧妙運用,被視為武裝部隊遂行戰爭行為的三項基本要素。誠如拿破崙所言:「戰略乃運用力量、時間與空間的藝術。」7由此可知,「力、空、時」的巧妙運用是戰爭勝負的重要條件。尤其,對於戰力弱勢的一方,往往為了想扭轉不利態勢以求勝敵,其唯一途徑即是尋找在「時間」與「空間」方面的有利因素,結合兵力的分合運用以打擊敵人8。另外,時間與空間的爭取與運用,成為作戰雙方必須極力爭取的重要槓桿9。
一、《吳子兵法》之見解
《吳子兵法》〈治兵篇〉提到「若法令不明,賞罰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進,雖有百萬何益?」10又〈應變篇〉提到「用眾者務易,用少者務隘。」11說明敵軍兵力就算十倍於我,此時我方須選狹隘險要之地形,與之應戰。敵雖有大軍,但在狹隘險要之地,無法排開陣勢,集合兵力;我方即能制敵先機,掌握主動攻擊的優勢。緊接著又提到「若我眾彼寡,分而乘之;彼眾我寡,以方從之。」12綜上,顯見《吳子兵法》認為兵力數量並非決定因素,而是能善於利用組織及地形,透過高度的有效控制,並永保集中不潰散,來達到分散敵軍數量優勢;另外,《吳子兵法》也強調軍隊質量的重要性,如此才能發揮最大戰力。
二、《尉繚子》之見解
戰國末期之書《尉繚子》在〈制談篇〉提到「有提十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桓公也。有提七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吳也。有提三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武子也。」「今天下諸國所率無不及二十萬眾者,然不能濟功名者。」13又於〈攻權篇〉提到「力分者弱。」14雖然《尉繚子》篇中沒有明顯說明兵力數量的優劣,但從對孫子及吳子的讚賞中,不難看出數量並非決勝因素。換言之,《尉繚子》強調的類似「不對稱作戰」(Asymmetrical Warfare)的概念,即並非積極追求更大、更多的軍力,而是力求在有限資源下,將力量集中在對手的弱點、己方的長處,以己之長攻彼之短,以使打擊效益最大化15。
三、拿破崙之見解
拿破崙在其《拿破崙文選》中提到,由於法軍往往在人數上處於劣勢,使法軍無法持久戰,因此,法軍兵力使用上是秘密調動,戰爭指導上是堅持集中兵力、統一指揮,把握戰爭的關鍵點,抓住稍縱即逝的戰機,出其不意地消滅分散的敵軍後,迅速向各個戰略方向推進16。拿破崙強調避免盲目分散兵力,將軍隊分成的軍團越多,作戰的困難就越大,在戰爭中,作戰規則要求在進攻前夕不要把軍隊分開,因一夕之間可能發生變化17。顯見拿破崙利用內線機動優勢,集中兵力逐次打擊各個對手。
四、約米尼之見解
約米尼(Antoine Henri Jomini,1779-1869)在其《戰爭藝術概論》中提到「戰略就是把一支軍隊的最大部分兵力集中到戰爭區或作戰地區的最重要點上去的一種藝術。戰術是具體指揮戰鬥的藝術,是指揮師或獨立支隊獨立作戰的藝術,是在決定性的時機對決定點的使用主力投入戰鬥的藝術,是在作戰現地根據條件配置和使用兵力的藝術。」18
攻擊和防禦作戰中,集中兵力是不可忽視,集中優勢兵力予以抵抗,對於次要的點,要敢於使用少量輔助部隊憑藉險要地勢,依托堅固工事或江河進行防禦,直至決戰已經過去,或敵軍主力已被消滅為止。若敵軍分散他們的兵力,企圖切斷守軍的退路,守軍就應集中兵力,以眾擊寡,將敵軍各個擊破19。換言之,約米尼強調軍事行動上所謂的集中,乃是指在一定的時間、空間內,將最大戰力置於決勝點上,對敵實行決定性之打擊,以發揮我方全部或局部的絕對優勢20。
五、李德哈特之見解
李德哈特(N. H. Liddell Hart,1895-1970)《戰略─間接路線》提出「戰略目的就是要破壞敵人的穩定性,要使敵人自行陷入混亂。這樣的結果,敵人不是自動崩潰,就是在會戰中輕易被擊潰。」他也提到「所有戰爭的原則,都可以用一個名詞來表達,就是集中,即集中自己的力量對付敵人的弱點。」21他還進一步闡述道:「要想達到集中自己的力量對付敵人弱點的目的,既要使敵人分散他們的兵力,也要使自己分散現有的兵力,進而造成一種形勢,通過分散用兵而取得局部性的效果。」也就是先把自己的兵力分散開來,引敵分散,待敵人分散兵力後,始可有效地集中自己的兵力。這是一種矛盾現象:「真正的兵力集中原來正是首先分散兵力的結果。」22
伍、運用「分合之變」產生「十則圍之」之解析
《孫子兵法》是戰爭指導的經典之作,是以「國略」為指導,以「兵略」為核心思想,用兵之道以求勝為核心目標23。在對抗之前任何一方都希望能掌握先發制人的有利時機,而要掌控此一時機大多會在「時間」與「空間」的象度中,爭取其所可以擁有的有利機會,創勢造勢。進而以優勢兵力,以強示弱、誘敵深入的「後退包圍」戰略作為。對《孫子兵法》用兵的戰略思維必須以開放的思考,不斷地融合,打破原有的缺陷與不符合時代的觀點,參酌各種有用的研究方法與用兵方法,才能使用兵方法更加開闊。以下對「分合之變」的運用,如何產生「十則圍之」現象進行解析如后:
一、以「分合之變」創勢
《孫子兵法》是古代的兵書,沒有現代戰略綱目清晰。《孫子兵法》各篇,亦包括有現代諸戰略內涵,但主要部分,都是談用兵致勝之野戰戰略24。野戰戰略不負責建力,只負責用力,其用力內涵,亦即用兵之法。《孫子兵法》〈兵勢〉中認為,「勢」是力的表現,如水勢、火勢,軍隊由靜止之狀態,迅速運動,所造成的威力,就是「兵勢」25。「兵勢」首在作戰部署,本篇起首即講「分數」(部隊編組)、「形名」(號令指揮)、「奇正」(戰法變化)、「虛實」(制敵弱點),這些都是兵勢部署之要點26。其態勢之詭變,則以各項詭道之互變,如奇正之變、虛實之變、分合之變、利害之變、迂直之變、以患為利、因常求變等,應乎彼己狀況適當運用,因敵制勝。綜上,可知在兵力數量上「分合之變」的用兵戰略,創造與運用有利狀況之藝術,《孫子兵法》會戰創勢方法的運用,即利用詭道、彼己、奇正、虛實、利害、常變、眾寡、分合、迂直等方法之兵力運用,使我方不斷地保持主動,促使敵軍暴露出弱點。之後,我軍再利用敏捷而靈活的運動,集中優勢兵力迅速決戰,達到支配戰場。
二、以「分合之變」創機
「十則圍之」不應該只是單純的指兩軍交戰時,依雙方軍力數量眾寡來決定是否進行包圍攻擊。而是在會戰前,要透過與敵人「鬥智」、「鬥力」與「鬥氣」的「謀略」運作過程,營造有「奇襲」與「欺敵」戰機的有利環境與態勢;再加上「廟算」27(即「作戰計畫」)的精密詳實,就形成了以「有備」打「無備」的戰爭優劣對比形勢。會戰過程中,依戰局的變化,以及當時戰場上,敵我情勢之分析,來決定是否要採取「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等不同的兵力數量分配作法因應。
「十則圍之」必須要在事前進行周密的「戰爭準備」,形成「勝兵先勝」之有利態勢,創造「以佚待勞」之戰場先機,最後再以「正合奇勝」之指導藝術,完成「圍殲」敵軍,克敵制勝的戰爭目標。這和《孫子兵法》〈謀攻篇〉所強調的,不受小眾敵軍之騷擾而盲動,必須謀劃後才能進攻,必須主動誘敵深入,截斷其後援部隊。
三、處戰地行「分合之變」
《孫子兵法》〈九變篇〉主要論述在某些情況下,對各種地形之利用要領;〈行軍篇〉主要敘述在山地、河川、斥澤、平陸以及各種特殊地形,行軍作戰的要領;〈地形篇〉主要論述「知天知地」的重要;〈九地篇〉主要提示九種不同的地理形勢,如何用兵的要領。
戰爭中,為使我方能取得絕對的勝利,就必須尋找對我軍有利、對敵軍不利的所有條件,善用地理要素,有效地利用,彷彿天降神兵,增強我軍力量,澈底地擊敗敵人。因此,大軍如能「先處戰地以待敵」,則表示其已先敵完成「會戰準備」,包括兵力之部署、集中、展開、進入戰鬥位置,以及陣地編組、工事構築、火力配置與戰場經營等事項。因此,善用地理要素,先處戰地行「分合之變」,進而削弱敵軍力量,增強我軍力量,這也是會戰過程中,另一種「十則圍之」的寫照。
四、因敵行「分合之變」
作戰時兵力之部署運用與態勢之形成,並無固定規律,用兵之道,亦無常軌可循,就像流水無一定形狀一樣,即使打勝仗的方法,也難能適用於第二次;此即孫子的「戰勝不復」概念,就是必須隨時掌握敵情之任何「可能變化」,在戰略、戰術、戰法上,採取「無窮變化」之相應策略與手段,才能於戰爭中制敵取勝。歷史上幾次大規模戰爭中,運用了由近及遠、各個擊破、避實就虛、聲東擊西、分進合擊、先疲後打、奇兵突擊等謀略和戰術。野戰用兵戰略,離不開詭道、彼已、奇正、虛實、利害、常變、眾寡、分合、迂直等之正反為合的辯證運用。這點呼應《孫子兵法》之「詭道」思想以「奇正」28、「虛實」29、「分合」30體現;以「無形和拙速」31之精神完成之。同理,「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乃是指我軍因敵情之變化,在戰略、戰術、戰法上,所採取「局部兵力數量上之分配」的「分合之變」。並非是一開始交戰,即採固定之作戰模式及定額之兵力數量分配。
五、組織訓練完備「分合之變」
《孫子兵法》主要內容,除選好將帥之外,還必須在平時對士卒進行嚴格訓練。誠如《孫子兵法》〈兵勢〉指出:「凡治(整治)眾如治寡,分數(組織編制)是也;鬥(指揮)眾如鬥寡,形名(隊形名號)是也。」又如《孫子兵法》〈軍爭〉強調:「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這些論點主要說明,要組織和建設一支精銳的、戰鬥力強的軍隊,除了要慎選有治軍才能的將帥外,還必須平時加強部隊的組織訓練。使軍隊能在金鼓旌旗的指揮下,進退整齊,步調一致。軍隊能做到如此,利用「分數」和「形名」時,才能靈活變化,以適應作戰需求。換言之,在戰爭情況下,一支組織訓練精良、戰鬥力強的軍隊,才能在兩軍交戰時,依號令行動行兵力運用上的「分合之變」,以及創造決勝點上的「局部優勢兵力數量」。
陸、結語
兵學思想的原理原則,如《孫子兵法》,是做為檢驗一切戰爭優劣缺失的標準。過去的戰爭經驗,如戰爭歷史,會隨科技與戰爭形態的轉變而不斷充實其內涵。顯見,用兵的思維理則絕非一成不變,他會隨著時代環境與武器裝備的更迭而作調整。因此,《孫子兵法》十三篇,通篇研讀,即可發現孫武面對詭異莫測的戰爭,除了要精闢分析戰爭情勢外,還要臨機應變,依循「常、變」和「正、奇」的對立循環之交錯運用,隨時轉化規律,適時掌握戰機,從逆勢操作求全勝。還要靈活運用地形、火、情報、間諜,以及取用於敵、機動速決等。
有了上述的基本認識後,當我方具備足以與敵軍對抗之兵力數量,指揮者(將、帥)必須要能縱觀作戰全局,強化情報的蒐集、分析與風險管理能力,並注重大軍後勤及補給線之安全,並且能恪遵兵力集中、慎選目標、保持彈性、發揮主動、保持機動與優先考慮軍隊安全等重要原則。在作戰過程中,發揮軍隊優越的組織訓練成果或強項,掌握作戰節奏,爭取速度與時間,打擊敵人之弱點,在決勝點上,達我方兵力較敵方為優的有利態勢(局部兵力優勢)。此為研究者探究「分合之變」,依分散其形、合聚其勢、因敵動靜而為變化,造成「我專而敵分」、「我眾而敵寡」之態勢。換言之,即用兵時採「分合之變」時,我方乃不斷的保持主動,隨時抓住敵人的弱點,利用敏捷而靈活的管制、協調聯絡、運動等,支配著戰場,以收「分進合擊」之效,達在決勝點上集中局部的優勢兵力數量,進行「十則圍之」或是「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發揮我方全部或局部的絕對優勢,對敵實行決定性之打擊,此為本文之解析。

註1:吳仁傑注釋,《新譯孫子讀本》(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5月),頁20-21。本研究參閱多本注釋,以吳仁傑解釋為此處之代表,主要說明坊間普遍解釋內容為何,以及大眾普遍認知為何。
註2:簡雲玉,《吳子.尉繚子兵法》(臺南市:西北出版社,1993年2月),頁88。
註3:《史記》,卷73,〈白起王翦列傳第13〉,頁2334-35。
註4:《史記》,卷73,〈白起王翦列傳第13〉,頁2334。「絕趙壁閒」,就是突穿趙軍陣線之空隙,造成其分離。閒,間也。
註5:《舊唐書》,卷69,〈列傳第19‧薛萬徹傳〉,頁2518;卷199下,〈列傳第149下‧北狄傳>,附〈薛延陀傳〉,頁5345。及《新唐書》,卷94,〈列傳第19‧薛萬徹傳〉,頁3831;卷217下,〈列傳第142下‧回鶻下〉,附〈薛延陀傳〉,頁6136。
註6:蘇柴雲,〈小國善守-以弱勝強的軍事戰略〉,《臺灣國際研究季刊》,第6卷,第2期,2010年夏季號,頁123-124。
註7:富勒著,鈕先鍾譯,《戰爭指導》(臺北:麥田出版社,1996年4月),頁68。
註8:胡敏遠、王陸桓,〈論析野戰戰略的「不對稱作戰」用兵理則〉,《陸軍學術雙月刊》,第48卷,第523期,2012年6月,頁38。
註9:胡敏遠、王陸桓,〈論析野戰戰略的「不對稱作戰」用兵理則〉,《陸軍學術雙月刊》,第48卷,第523期,2012年6月,頁38-39。
註10:簡雲玉,《吳子.尉繚子兵法》(臺南市:西北出版社,1993年2月),頁37。
註11:簡雲玉,《吳子.尉繚子兵法》(臺南市:西北出版社,1993年2月),頁58-59。
註12:簡雲玉,《吳子.尉繚子兵法》(臺南市:西北出版社,1993年2月),頁62。
註13:簡雲玉,《吳子.尉繚子兵法》(臺南市:西北出版社,1993年2月),頁99。
註14:簡雲玉,《吳子.尉繚子兵法》(臺南市:西北出版社,1993年2月),頁117。
註15:蘇柴雲,〈小國善守-以弱勝強的軍事戰略〉,《臺灣國際研究季刊》,第6卷,第2期,2010年夏季號,頁134。
註16:劉慶主編,《西方軍事學名著提要(全)》(臺北:昭明出版社,2002年1月),頁50-52。
註17:劉慶主編,《西方軍事學名著提要(全)》(臺北:昭明出版社,2002年1月),頁55。
註18:劉慶主編,《西方軍事學名著提要(全)》(臺北:昭明出版社,2002年1月),頁118。
註19:劉慶主編,《西方軍事學名著提要(全)》(臺北:昭明出版社,2002年1月),頁113。
註20:國防部編,《戰爭原則釋義》(臺北:國防部編,1959年2月),頁133。
註21:劉慶主編,《西方軍事學名著提要(全)》(臺北:昭明出版社,2002年1月),頁119-200。
註22:劉慶主編,《西方軍事學名著提要(全)》(臺北:昭明出版社,2002年1月),頁200。
註23:謝之鵬,〈論孫子慎戰、全勝思想的戰略啟示與省思〉,《陸軍學術雙月刊》,第517期,2011年6月,頁45。
註24:左竹然,〈孫子兵法與現代戰略之綜合研究〉,《湖南文獻》,第38卷,第4期,2010年10月,頁30。
註25:徐瑜,《孫子兵法-不朽的戰爭藝術》(臺北:時報文化,2012年9月),頁175。
註26:徐瑜,《孫子兵法-不朽的戰爭藝術》(臺北:時報文化,2012年9月),頁176。
註27:《孫子兵法》〈始計篇〉。
註28:孫子主張作戰時將軍隊分為正兵和奇兵兩部分,正兵和奇兵也可以互相變換其位置。以正兵當敵,正面對峙,此際以奇兵偷襲,就能克敵制勝。奇兵運用得好,出乎敵人意料之外,如作戰時以正兵牽制敵人,以奇兵攻敵;亦可以奇兵擾敵,而以正兵擊敵;又可以正為奇,以奇為正,又正又奇,不正不奇,其運用之妙可因時因地制宜而致無窮。
註29:兵法之奇正與虛實互為體用,所謂「虛實是奇正之體,奇正是虛實之用」。虛實的運用是孫子「詭道」的另一精義所在。無論再強大的軍隊都會有其堅強和薄弱的環節,這就是「虛實」。虛實的關係,如能靈活運用,則勝戰可期。
註30:「分合為變」即軍事行動或分散其形,或合聚其勢,皆因敵之動靜而為變化以取勝之。「分」、「合」是因作戰不是靜態的點之遭遇,而是具縱深的運動戰,故軍隊的分合,是要造成「我專而敵分」「我眾而敵寡」的態勢。軍事行動上所謂集中,乃是在一定之時間、空間內,將最大戰力置於決勝點上,對敵實行決定性之打擊,而發揮我方全部或局部的絕對優勢。
註31:「無形拙速」乃是奇正、虛實、分合運用之最高境界,必使之無形,即使有形,亦非實形。

公告日期: 2017-09-08

供稿單位: 司令部/督察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