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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歷史人物介紹-李鴻章評述(桂瑞華、苗瓊文)

海軍歷史人物介紹-李鴻章評述
桂瑞華 將軍、苗瓊文 女士
提  要:
一、李鴻章一生的功業多與洋人有關,自發跡起亦受外人幫助,其「欲用蠻夷夏」,虛心忍辱的處世(事)原則,無論在建構淮軍或個人功業方面,不獨西化甚深,而且對古老中國「睡獅」的覺醒,亦有其一定程度的貢獻。
二、李鴻章認為列強在中國所圖即為形與勢,對領土慾望不大,他也看出列強彼此的利益矛盾,是故;在「以夷制夷」的構想裡,他有先強兵,再以列強彼此矛盾,獲致「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因此;他積極從事練兵製造與強化海防工作。
三、甲午戰爭為中國近代大事,不亞於鴉片戰爭對華影響,在此之前列強雖有弱肉蠶食的利益瓜分與特權謀取,但「紙老虎」的面目尚未完全顯露。迄甲午戰後,日本新興崛起於東亞,各國亦紛紛在華予索予求,租借港灣,劃勢租地,才激起了中國人民的民族意識與愛國心。
四、甲午戰前,清朝之英租商船高陞號遭日擊沉,威遠、濟遠、廣乙各艦橫遭日本吉野、浪速、秋津州等艦橫海追擊、導致廣乙艦觸礁自焚。中日戰爭烽火遂起,而清廷豐島緒戰遭挫,對當時世界排名第八的清朝海軍敗於排名十一的日本,仍不知警覺,以至大東溝海戰敗,到威海衛守禦無成、簽訂馬關條約,為歷史留下難以磨滅的恥辱。
關鍵詞:自強運動、用蠻夷夏、甲午戰爭、馬關條約
壹、前言
李鴻章從呂賢基組織團練與太平天國作戰的12個年頭,與曾(國藩)、胡(林翼)、左(宗棠)並稱清代四大名將、「中興名臣」(初賜「肅毅」伯爵銜,後謚文忠、一等候爵)。他的軍功與成就褒貶,與當時清代歷史是密不可分的。從太平天國之亂到義和團事件,迄「聯俄制日」等一連串內憂外患紛擾下,李鴻章到底是以天下興亡為己任,致力於「安內攘外」等問題,集「靖國難」、「雪國恥」於一身的忠臣(英雄),還是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亂臣賊子、賣國賊,孰能斷論。
李鴻章一生功過互見,尤其晚年往聘歐美,週旋於列強之間,一連串盟約的訂立,產生列強瓜分中國之危機,對國勢、國格及主權地位的影響,不能說影響不大,只是他能獨立隻手遮天或是扭轉乾坤嗎?所有的痛心國恥又是基於什麼原因造成的,在其奔走的過程中,時勢造就了英雄,還是英雄未就時勢,創機造勢,使其一生或國家歷史漂亮的改寫呢?
貳、其人略傳
李鴻章本名章銅,字漸甫,號少荃(晚年自號儀叟),道光3年(1823年)2月15日生於安徽盧州府合肥縣磨店鄉,故成名以後,人稱「李合肥」。
由於家庭經濟拮据之砥礪,李鴻章得以刻苦自勵,並由於家庭的政治地位低下,乃有積極參政,著意功名之意識。而且能夠稟著傳統「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封建士大夫人生模式,締造他一生充滿爭議的功業。
道光20年,時年18歲的李鴻章初中秀才,甫三年又入選為國子監學習優項生,道光24年中舉,27年獲高二甲第13名進士,並經朝考,改為翰林院庶起士。旋授編修,從此進入仕途。
李氏應考之際,曾受業於曾國藩門下,學以經世致用之學。因此;儘管其時已任翰林院編修,又充國史館協修,仍一如昔往在曾國藩身邊學習,而且為曾氏所編選的一套《經史百家雜抄》擔綱校正。另在翰林院公餘,也曾根據翰苑典籍寫過一部《通鑑》,既練字習史1,又明經世之術,受益頗多。
咸豐2年,太平天國事起,由廣西蔓延東南各省,咸豐3年,清帝命李鴻章隨侍郎呂賢基回籍辦理團練,率團輾戰淮北,堵防叛亂。至此;其亦如曾國藩以文官領軍,放下筆桿改拿槍桿,執起捍衛社稷安全的工作2。咸豐4年,李鴻章領兵攻下含山、次年克復盧州,越次再下無為州,充分顯現其之彪炳戰功。
咸豐8年,捻匪勢大,繼滁州、鳳陽、蘆州失陷,安徽北部亦遭嚴重破壞,合肥同受蹂躪,安慶不保,局勢更不可為,而李鴻章亦在期間經歷父歿軍次,夫人與幼子喪亡之痛,遂離開安徽到江西南昌,抑鬱賦閒。然其所建團練卻能獨具威望,擁有充實的實戰經驗,為其日後編練淮軍,奠下相當基礎。
同年,曾國藩奉命督剿太平軍務,移師建昌,李鴻章與其兄瀚章應召入幕,始得漸涉軍務,如編練馬隊、試招淮南兵勇,協助曾國荃與太平軍大戰於景德鎮等……在在使其獲益甚多;尤甚者,李鴻章亦已體認曾氏以子弟兵方法訓練湘軍,所擬剿賊戰略方針正確,於政務、軍務都有長足進步。
事實上,曾國藩的知遇之恩,對李鴻章的事業前程當然有著相當影響,對其軍功封侯,平捻制亂與淮軍建構,更有相當程度的潛移默化與幫助。
咸豐11年,李鴻章銜命到合肥成立淮軍,計編劉銘傳、吳長慶、張樹聲、周盛傳等四營,後曾國藩又將湘軍的程學啟、郭松林、楊鼎勳,劉秉章編入淮軍,總計六營、5,500人,從此淮軍正式成立。
咸豐13年,曾國藩正式保薦李氏擔任江蘇巡撫,其有名之推薦語乃「李鴻章才大心細,勁氣內歛,可以擔任重任」3,可見曾氏對李鴻章之肯定。
李鴻章一生功業多與洋人有關,自發跡起亦受外人幫助,其「欲用蠻夷夏」,虛心忍辱的處世(事)原則,無論在建構淮軍或個人功業方面,不獨西化甚深,而且對古老中國「睡獅」的覺醒,亦有其一定程度的貢獻。
參、自強之術與洋務思想
鴉片戰爭後,林則徐、魏源等人認為中國應隨時代潮流精進,乃提出「師夷之長技以制夷」的主張,惟未獲迴響。直至英法聯軍之役,中國門戶大開,通商口岸亦因洋務開啟了古老王朝和中國百姓的視野,除了中樞主政者在上倡導(如恭親王奕訢、軍機大臣文祥),各省有力督撫呼應(以曾國藩為首,左宗棠為輔、李鴻章為中堅)、從太平天國之亂戡定後,即已開始留心洋務。而李鴻章更早己體認船堅砲利乃外國致勝的主因。他們認為外國之所以比中國強,主要就是武器先進,若學會這些洋技術,加上中國原有的政治制度,中國就會強大起來,可以和外國抗衡4。因此;他倡導「自強之術」不只對內平亂(安內),亦關心對外自衛(攘外)。他曾說:「自強之道在乎師其所能,奪其所恃耳,況彼有槍彈、輪船也,亦不過創於百數十年間,而侵被於中國如是之速,若我果深通其法,愈學愈精,愈推愈廣,安見百數十年後,不能攘夷而自立耶。」其於同治3年寫給恭親王奕訢和軍機大臣文祥的信中,即以求富強必學西人製器、製器又須變通舊章法為軸,闡述他的認知:
一、西方各國能橫行海外乃憑藉輪船、火器、中國只有學習西洋科學機械,然後才能圖存。
二、日本小國尚能及時改革,如中國不能自立自強,則日本必加入列強行列,入侵中國。
三、改革需從培養人才著手,應改革科舉制度,讓士大夫放棄熟習章句小楷的積習,而把科學工程懸為終身富貴的鵠的。
這種由自強運動努力學習外國利器的構思,可謂已具國際觀,而李氏所標榜的自強政策「自強以練兵為要、練兵以製器為先」亦充分顯示其應變圖新的思想,他的目標在於富國強兵,其具體作為概可分為:
一、國防兵工業方面;如設機器製造局。
二、工礦業;如開平煤礦、渡河金礦的開採。
三、民生工業;如上海機器織布局。
四、商業;如組織公司與外人貿易。
五、交通事業;如電報、電信、鐵路修設。
六、教育;如開設廣方言館、派遣幼童留美。
他曾上疏「歷代備邊,多在西北。其強弱之勢,客主之形,皆適相垺,且猶有中外界限。今則東南海疆萬餘里,各國通商傳教,來往自如。?集京師及各省腹地,陽託和好之名,陰懷吞噬之計,一國生事,數國構煽,實為數千年未有之變局!輪船電報之速,瞬息千里,軍器機器之精,工利百倍。砲彈所到,無堅不摧;水陸關隘,不足限制,又實為數千年來未有之強敵!」又說「洋人論勢不論理,彼以兵勢相壓,我第欲以筆舌勝之,此必不得之數也。」是故他又提出六項建議:
一、選汰陸軍,改為洋槍砲隊,改練洋操。
二、添購機器,仿造槍砲水雷。
三、訂造鐵甲艦,裁撤舊船。
四、暫棄新疆嚴守邊界,以停撤之餉,勻做海防用(此項後來被認為是李鴻章賣國之證),並撥海關洋稅,興利開礦。暫弛鴉片之禁,加重洋藥稅厘。
五、變通考試,專開洋務一科取士。海防省分設立洋學局。
六、堅持必辦洋務,於洋務開用人之途,使人才漸進5。
李鴻章受實際環境影響,很早就體認到製器與練兵的重要,他將全盤建設的重點目標,置於鞏固國防,所以軍事建設特別多,所到之處均建立新式兵工業。同治11年福州船廠將撤,他即上奏反對,謂「國家諸費皆可省,唯養兵、設防、練習槍砲、製造輪船之費萬不可省」。
闢若同治元年,李鴻章入滬,即下令淮軍仿常勝軍改用新式器械,設立石駮局,同治2年設立「炸砲三局」,同治4年買入上海外人經營之鐵廠,更名為「江南製造總局」,次年再設金陵製造局、1867年成立「天津機器局」,對中國日後兵工業生產影響甚大。李鴻章實開軍事工業風氣之先。
同治2年,李鴻章仿同文館之例,於上海、廣州添設語言文字學館(廣方言館)聘請中外教習教授外國語文,訓練交涉肆應,以助中國自強,並委聘外人完成譯書40餘種(以算學、化學、汽機、火藝、砲書、行船、海防、練軍、採煤、開礦為多)。
李鴻章的洋務觀念源自「禦武之資、自強之本」,故其所辦重要洋務,概與機器、造船與培養人才有關,如光緒7年成立「開北方風氣之先,立中國兵船之本」的天津水師學堂與武備學堂,即因應兵艦、輪船所需駕駛人才而設。
李鴻章早在同治初年,即已發覺西洋機器在工業發展的重要,因此至光緒初、中時期,自強運動的重點又增添了商務、礦務、紡織、交通等項目,尤其在其湖廣總督任內更注意到開礦之利。惟幾經波折,直至光緒2年,方命盛宣懷開採湖北廣濟、興國煤礦。光緒4年由唐廷樞設局招商,開辦開平礦務局。三年有成,所採煤礦除可供給各廠局及中外輪船所需,更兼民間使用,而且由於該礦係以機器採煤,故逐漸配備了鐵路、運河、專用碼頭及堆棧,對整體效益影響甚大。遂復提出「先專辦煤礦,採煤既有成效,則煉鐵必可續籌」等計畫。又說:「實足與輪船招商,機器製造各局相為表裡」,由此可知開礦在其戮力推行的洋務工作中所佔的份量。
除工礦工業,李鴻章對新式民生工業,尤其是機器紡織也有著墨,他主張國防與民生並重,認為自強活動必須從軍事擴展到經濟方面,其中就包括了一些新興企業(如紡織、航運、鐵路、電報、郵政……),尤其他所極力推辦之輪
船招商所涉「利權」可謂「為中土開風氣,漸收利權」,充分減少洋人在華的經濟壓力。如;鐵路建設,幾經挫折,直至光緒12年,方奉淮設立之開平鐵路公司,兩年間將唐緒鐵路由胥各莊延到閻莊、大沽、天津(並準備向東延至山海關)鞏固了東北邊防。光緒14年津沽鐵路全線峻工。而後李鴻章復以鞏固海防需修津通鐵路,並於光緒17年,有鑑俄國密圖朝鮮,積極籌建西伯利亞鐵路做為東侵工具,故奏請朝廷緩辦盧漢鐵路,先建關東路。迄至甲午戰爭前,李鴻章又在洋商野心環伺及保守人士多方阻撓下,不但完成關內600餘里的鐵路(現今北寧鐵路基礎),亦使內陸與邊(海)防交通更為便捷,可謂係憑毅力開中國鐵路之修築風氣。
迄光緒18年;為有利邊防大局,在李鴻章13年間戮力規劃下,由貫通北洋的津滬電線。迄浙、閩、粵、東南各省,山海關、天津至東北三省,奉天至朝鮮半島及西北到新疆、迪化到喀什噶爾,均陸續完成。屆此,中國電報已從內地擴到邊疆(伊犁),不但奠定了中國電報事業,對軍事調動的調節速度及邊防資訊傳遞更為便利。
然而;各式工業係採官督商辦方式,有官場惡習,亦乏企業精神,加諸人事運用與管理弊端層出,經費日趨貧乏,洋務派乃以求富心態,廣開財源,辦起了民生工業,而這些民生工業企業中,又以李鴻章經手興辦者為多,頗有投機壟斷、斂財聚富之嫌,為自強運動,洋務推展之憾事也。
肆、外交生涯與對國祚影響
歷經英法聯軍兩次入侵及太平天國之亂,清廷門戶逐漸洞開,而朝廷主事與地方督撫亦漸與外來勢力接觸,與國際新環境漸能融合適應。
咸豐11年(1861)至光緒20年(1894)的34年間,中外外交雖已步入新紀元,然中外爭執事件仍多(如教案、立約、修約、藩屬問題),除了俄國佔據伊犁外,日本進犯臺灣、兼併琉球、進圖朝鮮;英國窺伺雲南,逼訂煙台條約;法國亦加緊對越南的侵略,導致中法戰爭,可謂多事之秋。
李氏於同治9年(1870)任直隸總督以後,即常參與外交事務,不論是外賓接待、修約簽訂、外交談判、中外衝突之折衝,大都以其為靈魂,尤其在外交斡旋當中(如潮州、酉陽、遵義、天津等教案處理、中日通商、煙台條約、朝鮮問題、中法戰爭期間交涉;馬關條約、中俄密約、辛丑和約等重大條約之簽訂),均由其居中籌劃辦理、煞費奔波之苦。
李鴻章初時涉外往來,一稟曾國藩「與外交際尤宜和順」訓示,然卻因其通於任事,率性而為,加諸「用蠻夷夏」之心,認為外交事務行儒家誠教之說是萬不可行的。他認為外人幫助清廷自有其商務利益,誠信雖存,然如一味依恃外國勢力與協助,仍是值得商榷的。所以他主張視洋人態度而變外交之法,依「主權在我」原則,絕不死守誠信,並藉「以洋制洋」作風參與外交活動,反在洋界中建立了聲譽。尤其他常利用洋人的利益矛盾,保住清廷某些既有權益,讓洋人不僅對他多事忍讓,更由於彼等曲意扶持,造就他內展才華,外招助力,漸為清廷倚重。
李鴻章一直對日本「維新變法」深感隱憂不安,同治四年得悉日本有意對華通商,即力主建交,並有「聯日抗軛西方諸強」的構想,可見「以夷制夷」思想儼然早已成形。
同治10年,李鴻章與日本簽定「中日友好通商條約」,著眼兩國平等互惠,關係自然有別歐美諸國;立意雖佳,但卻也犧牲不少中國權益,尤其日本所圖,僅是打擊不肯與其締約的朝鮮,心態自屬可議。旋不久,日本即藉口為防杜歐美疑忌而要求改約,到此李鴻章引以為傲、自認得意的外交傑作,便已名存實亡。
李鴻章有感日本對朝鮮長期的野心,加諸同治10年2月美國艦隊派抵朝鮮、同治13年日本「牡丹社侵臺事件」,使其對海權時代中的中國命運,感到不安與憂心。因此乃暢「海防之議」。
眾所周知;日本係以犯臺、冊封琉球。砲擊朝鮮江華島來提高國際地位,藉以揚威並抗軛列強不平等壓迫,惟李鴻章對日外交政策,卻直至日本「西南戰役」6,日朝「江華條約」中,方才顯露他「願為東方王道主義的干城,不願作西方霸道主義的鷹犬」的外交見解與主張。
對歐美諸國,無論在外交、軍事或國家安全威脅方面,李鴻章對英最持防範之心。對美則略好於英、法。他認為列強在中國所圖者即為形與勢,對領土慾望不大,他也看出列強彼此的利益矛盾,是故;在「以夷制夷」的構想裡,他有先強兵,再利用列強彼此矛盾,獲致「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想法。因此;他積極從事練兵製造與強化海防工作。
譬如光緒元年,英使威妥瑪藉「馬加里案」對華多方勒索,李鴻章即以聯德制英,使英使無法多所要挾。然,其對國際法之認識與運用卻極疏淺,致使無法遊刃諸國,常為列強所任意魚肉。
憑心而論,李鴻章對練兵製造與海防工作,確實投注了諸多心力,他專辦的海防係以德國為範,除置重點於京畿門戶─大沽、北塘,並將淮軍遍佈沿江濱海諸省。此期間,德國不但因李氏「以夷制夷」政策,雙方關係有了成功的發展,李鴻章對德亦有了某些程度的倚重與親近。只是相對卻引起英國的不安。故於光緒五、六年間之中日琉球問題、中俄伊犁問題嚴重時,相關俄國問題,反讓李氏飽受流言之苦7,而「聯德制英」政策,終底未能貫徹發揮。
李鴻章在外交領域的功過褒貶雖榮辱互見,但對中法安南戰爭,日韓戰爭、中日甲午戰爭等折衝處置,亦有爭議之處。
一、中法安南戰爭
(一)戰爭緣起
咸豐年間迄光緒9年,法國在安南持續軍事犯行,強迫安南簽署「順化條約」,宣示其為受保護國,清廷雖無法容忍,但奉旨受命的李鴻章卻傾向求和。光緒10年,中法戰爭爆發,法軍攻佔北圻多處地區,中國越南戰事失敗,清廷除將恭親王奕訢及另五位軍機大臣撤職,對此責難亦多。而李鴻章在內失中央支持,外受朋僚指責,外省有力督撫意見不合(如劉銘傳、張之洞)、中央大權旁落下,其在外交週旋上,已漸收斂,再無往日銳氣。
(二)功過分析
1.教案風波係屬國人仇教排外的野蠻行為,原將引起軒然大波,斯時雖適值普法戰爭,法國無暇應付,然卻由於李鴻章遣使赴法道歉及懲辦兇手,而弭平戰禍,可謂處事明快。
2.李鴻章過於憑恃「以夷制夷」政策,意想「聯德制法」,但未獲德國配合,對國際情勢、政情及外交利益分析,顯為膚淺。
3.德國不願調停中法紛爭,旨在減輕法國在歐洲對德所造成的壓力,故於北寧失守後,清廷同意李鴻章與福祿諾正式簽定李福天津簡約五款。惟其中第四款包含默認中國對安南保留宗主權的意涵,未經法國議會同意。
4.中法諒山再戰,清廷和戰舉棋不定,決策者失於寡斷,主戰人士多不懂內外情事,影響軍心士氣亦為主因之一。
5.李鴻章始終主和,緣由「知己未能知彼」,僅知中國弱點,而未察覺法國弱點,一意以外交圖謀補救,疏於其他有效作為。
6.中法和議草約使中國喪失對安南之宗主權。後雖再以巴黎和平草約為基礎8,訂立中法新約(越南條約),堅持不賠款割地為原則,但實質已失去一個藩屬。李鴻章雖為爭取時間以建設海防,期圖固本自強,以禦日本,但疏於時政分析、尋得支持與完整規劃,時人多感痛惜。
二、日韓戰爭
(一)戰爭緣起
朝鮮在清廷國防地略上,關係東北安全,而東北與北京政局發展更為息息相關,故日本於維新稍有所成,即密謀對華轉取攻勢,以朝鮮為轉向亞洲大陸擴張的首衝。光緒5年日本藉日艦在朝鮮江華島遭受砲擊,藉口發動侵韓,而李鴻章為息事寧人,竟任朝鮮自決。
朝鮮於光緒7年與日本訂立「江華條約」,日本承認朝鮮為自主國並與之開埠通商。日韓爭執稍停,中日聯合抗俄之議方興未艾,日本旋又併吞琉球,促使李鴻章警覺朝鮮安全及海防問題,乃力勸朝鮮分與美、英、德、法、俄通商立約,以免步隨琉球後塵,然各國對中國宗主權竟未置答。尤其在「壬午事變」,中國在軍事方面雖獲成功,外交卻屬失利,朝鮮與日本所訂之「濟物浦條約」即為當時產物9。光緒10年,朝鮮發生「甲申事變」,袁世凱率軍彈壓,雖擊敗日軍,但仍讓日韓訂立「漢城條約」,並於次年由李鴻章與日本全權大臣伊滕博文訂立「天津條約」,此約允許日軍駐兵朝鮮,朝鮮儼然已成為中日共屬保護國,無形間埋下「甲午戰爭」的禍根隱因,也因此造成李鴻章常為日本牽制影響的困惑。然而「韓俄密約」、「巨文島事件」10,使得李鴻章藉外國勢力阻止日本野心的政策(以夷制夷)獲致具體成果,成為爾後不斷沿用的外交政策。
(二)功過分析
1.李鴻章對日、朝外交政策始終未定,造成爾後失敗遠因。
2.李氏對日本外交政策,時而籠絡示好,時而推諉放任,甚而在日本併吞琉球後,還任朝鮮門戶開放,未能放眼國格與宗主自尊,自喪權益。
3.「以夷制夷」立意雖佳,然對各國情勢及彼此利益判斷未能明確,且不能保有主動精神,致使未竟全功。
4.滿清國疲勢弱,外交、內政不治,無法有效嚇阻外國勢力擴張與欺淩。
5.李氏年事漸高,受制環境,基於權位,未能無私行事。
三、甲午戰爭
(一)戰爭緣起
甲午戰爭源起朝鮮問題,就國防立場言,朝鮮為日本西進亞洲擴權之首衝,而朝鮮關係中國東北安全,東北又影響北京政局,故李鴻章唯獨特別重視朝鮮問題之發展。
日本對華之輕視侮謾,積累於清廷昏庸與國勢不振,尤其在「臺灣事件」善後賠償處理,更讓日本得寸進尺。
甲午戰爭為中國近代大事,其重要性不亞於鴉片戰爭對華影響,在此之前列強雖有弱肉蠶食的利益瓜分與特權謀取,但「紙老虎」的面目尚未完全顯露。迄甲午戰後,日本新興崛起於東亞,各國亦紛紛在華予索予求,租借港灣,劃勢租地,才激起了中國人民的民族意識與愛國心。而革命排滿,民主革新之風亦從此蘊釀叢生。
李鴻章初以日本牽制西洋諸國,等到發覺「以夷制夷」政策未獲實效,且日本已有變本加厲之勢,對日交涉已非屈意遷就或消極避戰,即可獲得國家對等尊重,終底導發戰爭肇始。
同治10年10月之「琉球事件」,引發3年後之日本侵臺。李鴻章未能明快處置且昧於形勢判斷,草草賠款了事,實為李氏未能果決周旋與堅持。因為當時犯臺日軍不及3,000人,在水土不服與守軍、山胞內外夾擊下,損傷已大,李鴻章昧於實事,在外交儲實力,軍事畏事因循的兩極作法,更顯清廷昏庸無為。
事實上,光緒5年,日本併滅琉球之時,清廷雖有主戰派要求東征,但李氏卻因洞悉日本真正染指的目標為臺灣和朝鮮,乃請清廷即早經營,強化海防,然因左宗棠「塞防」之執行,彼此衝突而各行其是。
光緒19年6月,日本不承認朝鮮為中國藩屬國,藉故派兵保護僑民,李鴻章卻似毫無所悉。初始,清國駐漢城、牙山陸、海兵力均不及日軍一半。(清廷陸軍2,000餘人、軍艦3艘、日軍陸軍倍於清軍、艦艇8艘),而李鴻章仍罔顧汪鳳藻及袁世凱諫言,未能增兵嚴備。直至日本久未撤軍,才驚覺日本陰謀逼戰的決心。
李鴻章企圖藉列強以制衡日本,無奈不但耽誤戰備,而且在歷經協調英國(派艦赴日)、法國(勢導日華和商)、德國(勸日撤兵)、美國(共保和局)、俄國(聯合拒日)諸國後,均無實質助益。日本非但未曾撤兵,反而增兵,並以其外交策略影響了諸國。
光緒20年7月1日甲午戰爭爆發,9月17日,中日雙方主力艦隊在黃海展開激戰,苦戰五小時,各有損傷。唯李鴻章未顧及丁汝昌之積極請戰,反要求北洋艦隊避泊威海灣,保船避戰;不許出海,並於日軍攻擊旅順時,未作抵抗,致使日軍得以輕易攻城掠地;光緒21年1月底,日軍進攻威海,李氏仍寄望列強「調停」,而未抵抗,致使丁汝昌,劉步蟾自殺,北洋艦隊全軍覆沒。
其實迄中日宣戰,李鴻章並未獲得各國支持(尤其是俄國),此乃各國在華利害不同,外交政策亦非單一駐華公使就能決定,而李鴻章一意迷信外交助力而疏於軍事整備,事處被動,終為導致甲午戰爭失敗主因。此從李鴻章於光緒23年3月,在俄簽完《中俄密約》,5月4日在柏林會見俾斯麥,對西人將其比擬為「東方俾斯麥」而自豪,但在《馬關條約》簽後,感言「我少年科第,壯年戎馬,中年封疆,晚年洋務,一路扶搖直上,誰知道無緣無故發生了中日問題,使得一生事業,都被掃盡無餘」11,兩相對照,最為寫真。
(二)功過分析
1.李鴻章與伊滕博文簽訂天津條約,承認日本在朝鮮的地位,從此束縛了中國的行動,種下甲午戰爭禍因。
2.李鴻章對伊滕博文的雄心與日本野心缺乏認知,尤其期望藉由「以夷制夷」讓列強制衡日本,反被日本牽制。
3.李鴻章涉外協調概以息事寧人為原則,常失敗於政策不確定,譬若日韓事件,初時籠絡,後採放任,其後琉球遭日本吞併,對朝鮮又改門戶開放,致使日人得寸進尺。
4.李鴻章自知實力不足,係屬知己,但對日軍實力與決心未能掌握,疏於知彼。加諸其年齡日長,暮氣已深,得失心漸重,常進退失據。如;清軍由成歡退守平壤,統領葉志超諱敗為勝,蒙蔽李鴻章,致使貽誤軍機。
5.中國戰敗,舉國論罪歸咎鴻章,舉朝聯名彈劾者近500人。然事實上,自日本侵華伊始,李氏即主張以日本為假想敵,擴張海軍。雖屆戰之初,中國海軍艦船總噸位居世界第8,日本第11,但中國卻因海軍經費挪修頤和園,久未添購新船,速度慢,彈葯少,且淮軍逸樂已久,軍紀渙散,戰力大不如昔。
6.李鴻章曾建議以舉國之力對日施以持久戰,不為朝廷採納,而其能調度亦僅北洋陸軍,加諸海軍分屬四支,不相統屬,故外人有「實李鴻章與日本戰」之譏。
7.李鴻章負責外交實務,卻未掌全權,在財政上;其負有支配軍事費用之責,卻無運用全國財政之權,其所能直接籌控者,亦僅直隸一省。故李氏可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8.北洋艦隊平時訓練不足,裝備性能差,無速砲可茲捕捉敵軍,致處被動,不易發揮戰力。
9.李鴻章倚親念舊,尤對淮軍、安徽鄉誼特別眷顧,致使留學返國者,雖有大才亦無大用。對人才舉用,可謂公私不分。
10.戰前,天津機器局無彈可發,參戰每艦砲彈僅14枚,最大之定遠、鎮遠兩艦亦只有10吋重彈3枚。持續補給發生嚴重問題。而彈補問題,在卅年間,本廠可製,德國可購,費款何止數千百萬,何以無以繼補,傳悉李鴻章女婿張佩綸掌機廠出納,或有私吞亦難論斷,而李鴻章富可敵國,是否貪婪,殊不得知;然在其遭安維峻於戰後參劾12,及其身後家資田產,約值4,000萬兩白銀,遭世人所譏「宰相合肥天下瘦」,或可窺知一、二。
11.馬關條約之訂定13,由於李氏遭刺,日本方允無條件休戰,訂立了和約21款。條約規定;中國政府把遼東半島、臺灣、澎湖列島割讓日本,並賠款白銀兩億兩;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允許日本在中國各口岸設立工廠等。綜觀全程與其應戰措置,雖頗多可議,但其愛國精神與責任感卻仍值得肯定。惟;迄光緒21年11月8日之【遼南條約】、翌年6月3日之【中俄密約】,李氏仍一本妥協求和的路線,可言誤國之極,然若責之賣國,則又稍嫌嚴苛不公。
伍、李鴻章與海軍
李鴻章為發展淮軍在陸軍基業勢力以外的擴張,積極將觸角伸向濱海防務及大洋海軍,隨著大批鐵甲船艦、砲艇的建構,使得李氏集陸海軍權於一身。
1870年11月12日李鴻章以大學士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兼辦「所有洋務、海防各事」,他為加強津沽防務,開始考量加強陸岸砲台事宜。1872年6月20日李鴻章上書說:「日本近年與西津各國通商,大練鋼鐵,廣造輪船,製造軍火,其意在『逼視我中國』。因此,國家諸費皆可省,以惟養兵設防練習槍炮,製造輪船之費不可省…」14。而且當時中國海軍由於數年的生產與購買,已有軍艦30餘艘(其中福州造15艘,江南製造局造6艘,另外購自英法砲船計10艘,1873年9月25日另撥調福建造船廠建800噸「鎮海」兵船2艘),中國戰船看似超越日本,然而由於清廷海軍散漫而無編練,軍紀士氣更不及日本,可言未及現代化制度的結果。
無可諱言;李氏大購戰艦,擴大艦隊規模,其實是已洞悉戰爭氣息,察覺帝國主義正磨刀霍霍,對中國已有屠龍剖珠的企圖。
李鴻章從鐵甲厚度、船幫層次、機器掩蔽、電氣燃放和汽機起碇等各方面肯定了鐵甲船的優越,在其向朝廷報告中,亦陳「訪聞英國兵船360餘艘,在諸國為最多,內有鐵甲船40餘艘。法國先有兵船200餘艘,內有鐵甲船50餘艘。俄國兵船300餘艘,內有鐵甲船20餘艘。德國兵船僅110餘艘,內有鐵甲6艘。」15亦說:「小兵船不若大兵船,大兵船不若鐵甲船」,即以各國海軍實力突顯列強爭奪霸權、侵華實力與威脅。
是以,李氏所以主張購船以建置海軍即為此意。1874年12月10日他在《籌議海防折》中;即申訴買船的必要。「(自造輪船)物料匠工多自外洋購致,是以中國造船之銀倍於外洋購船之價。今急欲成軍,須在外國定造為省便,但不可轉托洋商誤買舊船,徒靡鉅款」16即是以購船武裝艦隊,合於經濟效益的折衝智法。
不過縱使李鴻章發覺海防與海上軍事力量的建構是何其重要,亦曾豪語「縱不足以敵西洋,當可與日本角勝於海上」,但在硬體建設之餘,他卻疏忽了人的因素與長期教育規劃。1879年日本併吞琉球,李鴻章與沈葆偵奉旨籌議海防,李氏再議購艦,並於同年12月11日呼籲「中國即不為窮兵海外之計,但其戰守可恃,藩籬可固,亦必有鐵甲船數艘,游弋大洋,始足以遮護南北各口,而建國家不拔之基…」17並指派高級軍工專家徐建寅為購艦大使18,拒絕赫德主控。此期間以留德學生鄭清濂和陳兆翱擔任監工,公使李鳳苞與徐建寅逐項驗收。海軍留學生劉步蟾及所僱洋員一同駕駛所購2艘鐵甲船返華,途經波羅的海、大西洋、地中海、穿紅海、過印度洋;於1885年11月抵華,開啟了中國海軍新紀元。
1888年3月北洋海軍章程草稿初定,大半採用英章19,餘或參仿德國初式或仍遵中國舊制,已能配合形勢發展需要。這個章程內容計分十四款,具體而微包括:一、船制;二、官制;三、升擢;四、事故;五、考校;六、俸餉;七、恤費;八、工需雜費;九、儀制;十、鈐制;十一、軍規;十二、簡閱;十三、武備;十四、水師後路各局。僅擇其要略述於後:
一、船制
規定船隊的配置與人員編制。船型區分戰船、守船、練船、運船四類,並就現有船艦和人員分別訂明船制等第,員弁、兵匠數目等有關組織、領導、人員發展規劃事宜。
二、官制
數目設為30多種,全仿英制;官制按清朝舊制。
三、升擢
規定三條升途。戰官必須由海軍學堂出身;藝官要由管輪學堂出身,並分別按照各自的途徑升轉。
四、事故
凡海軍官員丁憂、回避、告病、終養、修墓等事項所未備者,由北洋大臣查照定例及行軍舊例酌核或援引西國水師章程參酌。
五、考校
凡招考學生、考校官弁、招考練勇、考升水手、砲目,考校各色當差兵匠等細目屬之。尤其對「海軍官學生」考選剔退更為嚴格20。
六、俸餉
設有官弁俸銀、兵匠錢糧,船上差缺薪糧、各船俸餉總數、官弁傷慶俸兵丁加賞,行船公遇─醫葯費、酬應公費等目。
九、儀制
設有冠服、相見禮節、國樂、王命旗牌、印信等目。
十一、軍規軍規
區分軍官、船上頭目、水手及一切無官職人員,如違軍令之不等懲處。
十二、簡閱
規定各船每日小操、每月大操一次、兩個月全軍會操一次,北洋海軍每年與南洋海軍會哨一次,每三年由欽派或北洋大臣出海校閱一次。
十四、水師後路各局
係屬後勤支援各作業。(七、八、十、十三略)
李鴻章是中國軍隊改革的早期關鍵人物,中國近代海軍的創建,除了造艦派的左宗棠,就是主張購艦的李鴻章。在李鴻章的手上,我們印證了北洋艦隊的建立與海軍章程的修置。無論如何;儘管北洋艦隊在海上接戰驗證的結果,是讓當時的大清國與後人無限的唏噓與惋惜,但是肇建海軍的辛勞與成軍的意義,尤其海軍人才培養與獲得,絕非任何新紀元、新世代所能抹煞或是否定的。
綜上所述;概可略窺李鴻章在中國海軍建構上所花心力及對我現代海軍之影響。我們可以察覺;儘管清廷海軍生硬地採用西方資本主義各國的一些海軍章程,也保留沿用了中國封建落後條目,但就整體建構與全般發展而言,他體現了迎新、面向未來與新世界的精神,已由閉塞封建而開明科技,展現出中國革新的境程。
陸、海軍建設與海防建構
清際海軍建設始於同治5年閩浙總督左宗棠在福州創設的馬尾船廠、惟迄至同治13年,日本出兵臺灣琅王喬(恆春),才引起清庭對海防的重視。於是曾經說過「日禍可慮」的李鴻章乃奉派籌購鐵甲船,砲船及軍械。
李鴻章對現代化的認識先於船堅砲利而後及於各項。其海防思想是自覺日本興起的可怕;其洞識海權新時代的來臨是中國「三千年來未有的大變局」21,故主張中國若欲圖存,則必須守經達變,以承受來自海上的衝擊。
光緒元年,李鴻章與南洋大臣沈葆楨奉旨分別督辦南、北洋海防,為中國新海軍肇建之始。光緒5年,日本併吞琉球,沈、李深感海防建設已到刻不容緩之際,僅修砲台及採購砲船(8艘)已不敷所需。乃有再購鐵甲船之議,惟沈葆楨不久棄世,詔命全權由鴻章綜理,並設水師營務處於天津。
光緒6年,李鴻章奏請向德國訂購「定遠」、「鎮遠」、「濟遠」3艘鐵甲船,並於大沽建船塢,在旅順設魚雷營、屯煤所,天津設水師學堂、光緒7年於大沽設水雷學堂,海軍教育漸漸步入正軌。統計北洋軍其時擁有兵船14艘(其中8艘購置,餘為自造)。
北洋艦隊的建構是李鴻章在自強運動中洋務倡行的頂點。光緒9年,為使海軍事權統一,復設立海軍部。置北洋水師提督,延聘洋將,續購鐵甲快船。
光緒11年正式成立海軍衙門,並延攬英人琅威理負責北洋海軍訓練(採英制)。而新購之三大艦(定遠、鎮遠、濟遠)航抵國門,李氏親率試航旅順口,甚感滿意。
光緒12年8月;北洋艦隊巡弋朝鮮海面,轉赴日本長崎與日本巡捕發生衝突,互有傷亡,惟鴻章未採納琅威理建議與日交戰,直後雖以和解了事。然而北洋艦隊強弱之勢,卻未因此獲得定論,並藉為爾後發展之據,是李氏有所顧忌亦或另有他議,孰難知曉。
總體而言,李鴻章對海軍建構是有心的,建設需要有巨額的經費,但是在關稅、厘金所能提供的建設與訓練款項卻常遭挪用或無法如期給付。(北洋海軍每年歲費約400萬兩常因賑濟、京餉,遭提用約70餘萬兩,尤其在左宗棠籌措西征餉需1,000萬兩後,歲費更是有名無實)。
迄光緒10年止,北洋軍概已擁有兵船14艘,這對以日本為假想敵的清廷而言,是不夠的,中國兵船只能守在海口,無法實施海上決戰,光緒9年中法海戰一再失利,即為明證。
光緒14年北洋海軍建設完成後,因慈禧太后修築頤和園而停購兵艦,迄翌年只增購「平遠」號(13年間已購得致遠、靖遠、來遠、經遠四艦),北洋艦隊至此已擁有大小兵艦15艘及練兵魚雷艇若干,約計4萬噸,砲120餘門,官兵4,000餘人。惟由於海軍主事者奕劻才能平庸,作為難期服眾,而外聘教席,亦非一時之選,致技術落伍,效率多弊,加諸李鴻章時而褊袒不公,致引發琅威理不滿,憤於光緒16年辭職。屆此;海軍可謂風雨飄搖,不獨進步遲滯,紀律漸次渙散,甲午戰爭一起,海軍即因指揮調度不靈,一戰即潰。
光緒17年海軍於旅順、大連、膠州灣一帶實施校閱,由李鴻章親自主持並邀各國使節參觀,參演部隊計有北洋艦隊12艘、南洋艦隊6艘、粵東艦隊3艘,以日本為假想敵,示以軍力,期以遏阻日本挑釁企圖。
平心而論,李鴻章致力自強運動及洋務推展,尤其海軍建設,在先知卓見方面仍有其可圈可點之處,但礙於諸種限制,致使成效有限,主因李鴻章不知進程,改革推展速度與步驟未能循序漸進,亦無長遠目標規劃,人才培養亦為緩不濟急,致使上下溝通不易,政令執行斷層,檢討其弊22,概有:
一、清廷海軍當時概有北洋、南洋、粵洋(廣東)三個艦隊,其間以北洋隊為主,實力應較雄厚23,然戶部所撥海軍衙門經費,竟挪他用,致光緒4年後,未再添購新艦,海軍戰力未能提升。
二、日人伊滕正德所著:「在明治24年(1891年)吳港鎮守府參謀長東鄉平八郎(即甲午戰時浪速艦長,日俄之戰的海軍元帥)曾見停泊宮島之清國鎮遠、定遠砲上晾曬衣褲,並云此類巨艦,紀律尚且如此,其海軍實力不足畏……」由此;可見清軍水師之訓練與紀律渙散之一般。
三、總理衙門雖為辦理新政主要機構,但因政權操縱在督撫手中,無法約束其之行動,對建設規劃(如鐵路、造船廠、開礦、造艦及人才培養)無整體的通盤規劃。
四、軍事缺少健全人事制度,所用外國教席亦非上選,致技術落效率不彰。
五、對建軍建設經費之籌措與運用,常因朝廷挪用,李鴻章等主事者亦怕違反上意,致使訓練維持,仍待借款。
六、旅順、大連會操結束後,海軍當局曾建議添購新式戰艦,惟因建軍購艦經費已挪他用,致使向英訂購之兩艘新式快艇亦因無錢支付,轉被日本購去,而其中一艘「吉野艦」即在甲午海戰中,對清艦重創最多者,實令有識之士扼腕嘆息。
七、李鴻章已有先入為主的避戰心理,事事委曲求全,致使陸軍潰敗,海軍亦因其之遙控約束,未能澈底發揮戰力,終底失敗。概可從其對海軍之指示窺見一斑24:
1.戰爭未起以前─「不先開釁」。
2.豐島序戰以後─「避免決戰」。
3.大東溝海戰以後─「保全殘艦」。
柒、中日甲午戰爭歷程對海軍發展之影響
自沈葆禎率福建水師赴臺以歿,清朝海軍發展僅限北洋。而其規劃組織之任概屬鴻章,其設天津水師營務處、水師學堂、造大沽口船屋塢、旅順砲台,並指派淮將丁汝昌統領北洋海軍,延聘英人瑯威理為總查司訓練事,購艦於外國。其時北洋艦隊最強,所屬船件十之八九均為委外製造。南洋及福建兩艦隊則以馬尾船廠及江南製造局出廠。惟;艦隊訓練既荒、戰備亦弛,後勤更是無度。其之脆弱不堪,可從馬江一戰盡見。
從甲申閩海之戰,官員曲於承事,誤判情勢以致閩海軍全滅,造船廠被毀,馳援之南洋5艦遭擊沉2艘。其對清庭無論戰力、士氣,民心,作戰決心與信念影響甚鉅,種下九年後甲午戰爭最大的敗因。經此戰役,清廷貴冑咸知以振興海軍為要,李鴻章亦致書醇親王除剴陳北洋海軍現狀及發展計畫,並規劃完成旅順船塢。然;清廷為何於甲午海戰中如此慘敗而一蹶不振呢?我們概可分析如後:
一、海戰兵力
(一)清朝海軍兵艦數量(如表一)
(二)日本海軍兵艦數量(如表二)
二、甲午海戰歷程評析
中日甲午戰爭始於光緒20年(西元1894年)6月,終於次年正月,中日軍歷經豐島緒幕戰、承歡血戰、平壤陸戰、黃海主力戰、旅順城陷被屠、遼東防禦戰、威海失守、兵艦投降。日軍先後佔領朝鮮、遼東、旅順口及山東威海衛等地,而且訂定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中日甲午戰爭為日軍遂行其大東亞共榮侵華最大野心之戰爭,其勝在其處心積慮,清敗則其來有自,除了舉國憂患意識缺乏,另僅略舉數端:(一)海軍建軍起步晚,亦無規劃與人才培育。(二)清廷腐敗、官僚多,政策搖擺,和戰反覆。(三)多數文官懼戰、武官怯戰,疆場調度分歧。(四)海陸將領協調不足。而海軍官兵之訓練缺乏,紀律渙散,海戰經驗不足、戰術修為差,作戰補給及彈藥不足,更是種下戰敗最大主因。在朝廷方面;更因帝后兩黨不和,重臣(翁、李)貴戚(恭、慶)不和,以致議不決,令不行。李鴻章身任和戰之衝,在內軍機掣肘、在外輿論嚴評,又要侍候好佛爺,滿足周延貴冑,以致既不能獨斷專行,亦無法有效運籌帷幄,加諸用人任事浮濫,植黨招權,自無法成就彪炳人寰之大事業。雖然現代評論清朝海軍發展中輟,係因西太后挪用軍費於頤和園,然英國瑯威理之去職,致使海軍衰頹亦為人才不濟之表徵。尤其瑯威理返英後,亦曾論刊於英報「中國海軍實有不能輕視者,其操陣也甚精,其演砲也極準,營規亦殊嚴肅,士卒亦皆用命,倘與日本海軍較,中國未嘗或遜…至中國考試海軍之道。較諸英國,則似稍難濫。所尤甚者,文官每藐視海軍將弁…世祿之家不屑隸名軍籍,日本則視武員為重…以此相較,中國或有不及日本之處……」這是瑯威理中肯評論,他曾隨丁汝昌率定遠、鎮遠、濟遠、威遠、超勇等艦赴朝鮮海巡操,士兵遭日人圍殺,即力陳汝昌即日宣戰,但汝昌終受賠款了事。後北洋艦隊巡泊香港,為提督銜未能於汝昌離艦換旗,竟升總兵劉步蟾旗,瑯威理憤而去職。從此海軍紀律大弛,攜眷陸居、去船以嬉、相率淫賭,終至戰力無存25。
海戰前;李鴻章曾依例在4月間對海軍舉行了大閱,但眾皆歌功頌德,而未查詢各艦砲彈囤儲狀況。以致海戰中,定遠與鎮遠艦之10吋口徑戰砲竟只有砲彈3枚,此為黃海海戰最大敗因。光緒8年,李鴻章為預防東患,爭取添練海軍,遭都御史張佩綸抗疏、朝廷亦請將興造海軍款項移修頤和園,以致因循坐誤,導致甲午海戰慘敗。
甲午戰前,清朝之英租商船高陞號遭日擊沉,威遠、濟遠、廣乙各艦橫遭日本吉野、浪速、秋津州等艦橫海追擊、導致廣乙艦觸礁自焚。中日之戰烽火遂起,而清廷豐島緒戰遭挫,對當時全世界排名第8的清朝海軍敗於排名11的日本,仍不知警覺,以至大東溝海戰敗,到威海衛守禦無成、簽訂馬關條約,為歷史留下難以磨滅的恥辱。檢討因由;除清庭昏聵及軍機部門攻守戰略失度,部分部隊譁變變節,以致縱有忠君愛國志士,亦難挽轉頹勢,而海軍建軍與發展亦從此再無建樹,殊值可惜。
捌、李鴻章處世與為官藝術
李鴻章屬才華橫溢,富智慧,且能執著成事的人,雖然有人說他醉心名利,操守可慮,但是他能在風起雲湧、詭譎多變的官場,青雲直上,甚或成為清廷棟樑,誠屬有其過人之處。
李鴻章在參加科舉時,曾於稟母家書撰詩《入都》九首,其中「丈夫只手把吳鉤,意氣高於百尺樓,一萬年來誰著史,三千裡外欲封侯」;功名之心可謂昭然若揭,然其為求取功名對讀書治學亦有其獨到之處,他在訓侄數語中曾云:「得失常事,不足為慮,總以發憤讀書為主」26;寄弟書云:「學業才識,不日進,則日退,須隨時隨事,留心著力為要」,又提示如「專」、「恆」27,即可見其求學經世之執著與精闢。
在其投筆從戎,以軍圖官的人生歷程中,其謹慎用兵,戰術精當,可行則行,當止則止,不取貪功冒進,是為其成功要件。
然而淮軍之設立仍沿襲湘軍「以召募易行伍」,這種以將帥自召的募兵制代替了兵權歸於兵部的世兵制,從而改變了軍隊將帥、士兵、軍隊與國家的關係。李鴻章就曾對李宗羲說:「曾國藩與我治軍十餘年都是先選將,而後募營,其營哨須統將自己選擇,呼應較靈。」因此;清朝之靖國部隊可謂「一營之中指臂相連,弁勇視營、哨,營、哨官視統領,統領視大帥」,朝廷再也休想直接指揮調度。
事實上,淮軍建構特質除了兵將冗雜,淮勇不像湘勇多以「山農」為主,統領亦非重視門第身世,而係才能韜略,因此淮軍的領導階層反不如湘軍來得齊整,再則;淮軍大都志在利祿,蓋李鴻章意以「天下熙熙攘攘,皆為利耳,我無利於人,誰肯助我…」故而淮軍自始至終俱皆以貪圖利祿,騷擾民間為能事。這對以軍功踏入仕途的李氏而言,不可不謂憾事。
李鴻章對淮軍授予洋槍洋砲等武裝,並利用外國人與軍隊(常勝軍)協助屢立戰功,而穩固軍權,更以洋砲三局、滬(又稱江南製造總局、上海機器局)、寧(金陵機器局)二局,強化軍隊補給,落實「求洋法習洋器為自立張本」以維繫淮軍命脈,做為其為官重要資本。
整體而言,李鴻章對清廷是忠誠無貳的,自入仕途,即盡心盡力報答皇恩,並且能不恃官寵,鞠躬盡瘁君憂,不但對清帝忠貞,未存貳心,對慈禧太后亦竭力輸誠,其間榮祿及慈禧欲廢光緒,其之佯試保全,遵旨鏟平康有為,梁啟超祖墳之忍辱挨罵,在在突顯其和戎保疆,以恭保官,外交木尊俎,靈活權變以安朝廷,以夷制夷,敦求和睦,戒急用忍,以求國安之作為。
在為人處世方面;我們亦可發覺李鴻章是一個勤懇盡力,奮發向上,以謀大圖的智者,在奉上方面,往往能以退為進,甚而曲意包庇,趨承攀附,對同儕則能寬以待人,誠信有嘉,甚至作到舉賢薦才,用人以德,對下屬亦能體恤提升,尤其對優恤褒揚,詳察民情更為細密。但其排斥異己,運用私人,籠絡人心以培植勢力的私心作法,亦讓人不能苟同。綜而言之;李鴻章在治家方面可謂儉以養德,靜以致遠,克己奉公的,但其崢嶸卻趨複雜褒貶不一的一生,在其老來失計,忍辱屈約的涉外洋務中,卻留下了正負兩極不同的評論,孰功孰過;孰忠孰奸;悉由後人自由心證了,終究我們並非適逢當下。
玖、結語
李鴻章於同治元年(1862年)初到上海,身體西洋文明;建構淮軍與常勝軍並肩作戰,收復蘇、常州境;肅清長江下游,為其功業起步。而剿捻平亂,懲天津教案元兇,步入門戶外開,正常外交協調途徑,是其事業發韌。然在同治9年迄光緒21年(1895年)甲午戰敗,馬關議和,短短的25年間,凡外交、洋務、通商、條約、練軍、開礦、通訊、保健、海防等要政,都由其運籌帷幄,主導行事,確有其篳路藍縷、創先啟後之功。然而在甲午戰後,淮軍與北洋艦隊一戰而潰,日本的新興與勝利,使得李氏備受責難,聲望日跌,但仍以高齡忍辱負重,繼續週旋於列強諸國,直至鞠躬盡瘁,仍值後人尊崇敬仰。
李鴻章初時,以「用蠻夷夏」、「以夷制夷」斡旋於中外事務,復以「聯絡西洋,以制東洋」政策企以圖存。殊不知;列強卻因彼此利害與需求,對李氏政策或虛以委蛇,或拖延推諉,均在無形間;化解了李氏夢幻,所以李鴻章對涉外業務雖熟,但對洋務折衝,外人心理及本質專長(如國際法……)之具備,仍嫌不足。故;後人概以李氏外交締約(如馬關條約、中俄密約……)等喪權辱國和約之訂立,垢病不齒,但不可諱言的,其「辛刃條約」之訂立,卻仍有拯救清廷危亡的功蹟。
清廷中堅清流及主掌維新的梁啟超曾譏李鴻章「不學無術」,實為「不識國民之原理,不識世界之大勢,不知政治之本原」,可謂批判凌辱之最,但以當時的世局、國情、民風與新舊交替,民情初涉「化外」之「新」、「奇」其心理調適,政、軍、經、心之西化調整,仍未統合落實狀況下,一個突破傳統,反常態的主事者而言,他是寂寞與無助的。我們應當考量這個人所受的支持若干?後續的助援多少?甚或植誤導正的忠諫有多少?而不是以「錦上添花」、「雪中送炭」亦或「打落水狗」的鮮明對比,作出個人評析,依筆者淺見:
一、李氏生處晚清時政,政局昏亂,可謂有志難酬,尤其在其淮軍與北洋艦隊挫敗後,礙於功過褒貶,愈加畏於成敗、名利之得失,致使愈發無所為、被動消極。
二、李氏知西方之勢,悉自強之利,對中國富強之路,獨能力排眾議而直以往,其先知睿智與行事卓絕是值得肯定的。
三、李氏對軍事、商務、工業與涉外事務,外交協調諸方面之推展,可謂不遺餘力,然受政治、社會、經濟、文化因素之囿困與侷限,更突顯中西衝突,新舊交替的矛盾與無奈。終究要破除,積弱弊息的古老傳統不是一蹴可幾的,也非那麼簡單。而李鴻章在那時,也僅是孤臣隻手難回天。
四、有人譏評李鴻章志在功名富貴,缺少恢宏抱負與遠大器識,對國家安全、人民福祉,反而不能深思遠慮,尤其是其一意仿行西法,動機雖為平內亂、禦外侮,但卻缺之整體規劃與循序就般的執行,但無論其之目的著眼為何?不論其之「以日制英」、亦或「聯俄制日」所獲結果如何。終究他只是料敵過寬,不明國際情勢舞臺的政治生態而己。無可諱言;其所訂定之相關和約,如中俄密約即有評議認為係誤國之舉,庚子議和造成後世百年困厄。及其身深受脅迫,飲憾而亡,均為其所料想不及,對清廷及後世均有莫大影響。
五、一般批評李鴻章眼光雖遠,但宏觀有限,拔擢賢能緩不濟急,亦常有任用私人與親信之嫌,其之新政概仍有下列之弊:
(一)總理衙門無法有效約束地方督撫,整體規劃闕如,通盤執行未能連貫協調。
(二)各種新式工業係採官督商辦方式,難洗官方舊弊,亦無企業精神。
(三)軍事建構人才不足,外援教習亦非上乘,且礙於私屬官事、人事運用缺乏彈性與公平、公開原則,新武器裝備亦因後續購建中斷,致使戰力不彰。
(四)未具人盡其才之利,對留學返國精英,未能有效拔擢運用,形成人才浪費。
憑心而論;李鴻章所處的晚清時期,正值女后專政,朝廷多貪財黷貨,賄賂公行,把持朝政,愚昧自用之人,以致政局混亂,李鴻章雖難完美週全,有志難伸。然而他卻能體認時勢,從外國的進步與強大武備,建設中積極學習西法,企圖截長補短,力挽狂瀾,然而在當時朝政、社會、經濟、文化與政治因素的影響下,他雖有大格局,卻仍有其侷限的無奈與私慾。我們可以說,清廷沒有他,也許太平天國與捻亂不可平,也許自強運動,洋務運行不可及,也或許以現今的眼光來看,他的所作所為只是一種洋務模彷,囿限於對西方科學技術與及一些輕工業、交通與電信的學習而已。
但我們卻不能說他淺陋無為、缺乏恢宏抱負和遠大器識,因為在那種封建、閉塞的社會,他能破除傳統迷思,大膽突破與嚐試,已屬難能可貴了。事實上;史實證明清廷的積弱不是沒有原因的,在舊勢力排斥新觀念,保守派抗軛維新勢力的世代裡,如何破除根深蒂固的舊觀念,穿越時空與傳統的藩籬,都是李鴻章無法頓時改變,立刻得到立竿見影的成就的。
其人早年的輝煌成就與成功因素,使得李氏成為清廷倚重的棟樑,但甲午戰爭之後,卻由於李鴻章對敵情不夠審慎,不明國際情勢,以致一生聲名飲憾而終,亦使其一生之功業毀譽參半,殊值可惜。
<參考資料>
1.陳再名,《古今人物逍遙遊(下)》,源流出版社。
2.邢克斌,《中國歷史人物外臣評傳》,萬象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3.陳淑珠,《李鴻章─晚清政治人物》,幼獅文化事業。
4.李鴻章/原著,婧妍、天舒/編注,《李鴻章為官藝術》,理芸出版社。
5.馬昌華,《淮系人物列傳-李鴻章家族成員.武職》,黃山書社。
6.馬昌華,《淮系人物列傳-文職.北洋海軍.洋員》,黃山書社。
7.羅雲,《細說清代戰爭》,祥雲出版社。
8.錢鋼,《海葬 甲午戰爭100年》,風雲時代。
一、期刊雜誌
1.楊騏驥,〈清軍中興關鍵武力湘軍水師研究(上)〉,《海軍學術月刊》,第17卷,第1期,民國72年1月10日,頁72-78。
2.楊騏驥,〈清軍中興關鍵武力湘軍水師研究(下)〉,《海軍學術月刊》,第17卷,第2期民國72年2月10日,頁58-65。
3.鄭天傑、趙梅卿,〈中日甲午海戰與李鴻章〉,《海軍學術月刊》,第14卷,第5期,民國69年5月10日,頁39-48。
4.歐陽煦,〈海軍歷史關係人物介紹:李鴻章〉,《海軍學術月刊》,第17卷,第7期,民國72年7月10日,頁59-66。
5.李同義,〈試論甲五戰爭鴨綠江口中日海軍大會戰〉,《海軍學術月刊》,第5卷,第6期,民國60年6月10日,頁36-44。
二、網路資料
1.李鴻章,http://home.pchome.com.tw/education/nagahisa
2.李鴻章的私家花園-丁香花園,http://shanghai.online.sh.cn/big5/culture/mrgj/mrgj-03.htm
3.張愛玲迷與張愛玲之迷,http://www.tangben.com/Movie/zhailing.htm
4.七寶樓台的風采,http://www.books.com.tw/suit/2001052201p.html

註1:李鴻章書法得益於曾國藩的教誨,雖僅進行原則指導,然告知「其落筆結體,以珠圓玉潤四字為主」,又說「寫字不熟則不速,不速則不能敏以圖功」、「寫字與人的作風有關、與人的命運有關,都要有始有終,否則將」終生一事無成「(參考李鴻章為官藝術 第一章 銳意科舉,入幕求官,頁21)。
註2:李鴻章/原著,婧妍、天舒/編注,《李鴻章為官藝術》,理芸出版社,頁15-21。
註3:陳再名,《古今人物逍遙遊(下)》,源流出版社,頁449。
註4:邢克斌,《中國歷史人物外臣評傳【清】李鴻章》,萬象圖書股份有限公司,頁80。
註5:錢鋼,《海葬  甲午戰爭100年》,風雲時代,頁52、53。
註6:「西南戰役」係為1877年日本武功派內亂,李鴻章以武器接濟日本軍官。
註7:陳淑珠,《李鴻章─晚清政治人物》,三、(四)對英法美諸國的外交,幼獅文化,頁57,英軍戈登來華,西方報載謠傳李鴻章將與戈登聯手自立為王,亦有俄人擁李為皇之說,因而清廷已對他有所防範與清疑。
註8:光緒十年冬起,英人赫德受總署之命,暗中調停議和,指派海關職員金登幹在巴黎交涉和平草約。
註9:韓方賠償軍費、謝罪、駐兵使館、擴展商務。
註10:俄韓於1885年訂立密約,允許俄國使用韓國東北方的永興港,造成中、日、英、美不安,致使英國正式佔領朝鮮南端的巨文島。
註11:陳再名,《古今人物逍遙遊(下)》,源流出版社,頁493-494。
註12:陳淑珠,《李鴻章─浼清政治靈魂人物》,幼獅文化,頁82。
註13:光緒21年(1895年)3月21日,李鴻章與伊滕博文議定中日媾和條約,正式簽字「承認朝鮮獨立,割讓遼東半島、臺灣、澎湖,賠款二萬萬兩黃金。」這就是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註14:李鴻章/原著,婧妍、天舒/編注,《李鴻章為官藝術》,理芸出版社,頁92,當時日本已擁有軍艦14艘,運輸船3艘,總排水量13,832噸,因此中國確有建立海軍的必要(李鴻章為官藝術,頁93)。
註15:李鴻章/原著,婧妍、天舒/編注,《李鴻章為官藝術》,理芸出版社,頁97。
註16:李鴻章/原著,婧妍、天舒/編注,《李鴻章為官藝術》,理芸出版社,頁99。
註17:李鴻章/原著,婧妍、天舒/編注,《李鴻章為官藝術》,理芸出版社,頁100。
註18:徐建寅為中國著名科學家徐壽的兒子,1879年10月25日以主德使館二等參贊身份搭乘法國「揚子」號輪船從上海出發,12月11日抵柏林。李鴻章所付任務為一、考察名廠,二、洽購戰艦,三、查明運法。
註19:英國海軍已屬世界之最,其海軍章程裝定最早,且在1661年即已由上議完成第一件章程製定。積累了比較完善的條例。
註20:「海軍官學生」年在14至17歲間,經學堂考試合格,先學三個月英文,在學四年,所學科目為:一、英語;二、地理;三、算學日平方、立方等;四、幾何原本前六卷;五、代數至對數表法;六、平弧三角法;七、駕駛諸法;八、測量天象、推算經緯度諸法;九、重學;十、化學物理(格致)。畢業後赴艦實習一年,考試合格後,授以把總候補,獲低級海軍軍官資格。
註21:陳淑珠,《李鴻章─浼清政治靈魂人物》,幼獅文化,頁38。
註22:陳淑珠,《李鴻章─浼清政治靈魂人物》,幼獅文化,頁43。
註23:歐陽煦,〈海軍歷史關係人物介紹:李鴻章〉,《海軍學術月刊》,第17卷,第7期,民國72年7月10日,頁61。
註24:歐陽煦,〈海軍歷史關係人物介紹:李鴻章〉,《海軍學術月刊》,第17卷,第7期,民國72年7月10日,頁65。
註25:羅雲編著,《細說清代戰爭》,祥雲出版社,頁140。
註26:李鴻章/原著,婧妍、天舒/編注,《李鴻章為官藝術》,理芸出版社,頁8。
註27:李鴻章/原著,婧妍、天舒/編注,《李鴻章為官藝術》,理芸出版社,頁12-13。

公告日期: 2017-09-08

供稿單位: 司令部/督察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