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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給

軍官:負責經理、彈藥補給品之籌補、申領、接收、儲存、核發及賬籍管理,適時檢討供求及存量管制,以適質、適量達成支援任務。

士官:協助辦理各類補給品之接收、儲存、檢驗、分發、處理及記錄等業務並熟悉庫存軍品之性能與保養方法。

士兵:負責各類補給品及軍品接收、庫儲、撥發、檢驗管理及記錄等全般事宜並擔任補給品包裝及廢品處理、輸油操作及油料安全措施之預防與檢查。

公告日期:2024-01-02

供稿單位:陸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