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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案程序

一、建案程序

      為確保國軍安全目標的達成,在國防預算合理的分配下,以國防計畫指導作為軍種發展兵力整建規劃架構,本軍要何種軍艦武力均須納入十年建軍構想,五年兵力整建計畫中逐步執行完成。

    國防預算之編列主要為五年施政計畫,區分為人員維持、作業維持與軍事投資三區分,軍事投資則因不確定性高、風險大,一經決定影響深遠,因此建案程序須經通盤考量且縝密規劃。

建案程序-國防預算分為作業維持、軍事投資、人員維持。最主要於軍事投資部分

圖、國防預算三區分示意圖,資料來源:國防部令頒「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

二、建案類別區分 

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包含軍機、艦艇、飛彈系統、戰(甲)車等。

戰備支援系統與裝備:包含政戰、指揮、管制、通信、電子、特業資訊(如作戰、情報、醫療)等。

一般資訊系統與設備:包含各類型、硬體及週邊設施如管理資訊系統)。

軍事工程:包含各類軍事設施建造工程(餘屬一般後勤工程設施)。

武器系統研發(製):包含前瞻性研究、國防專業科技研究(含關鍵技術發展)、系統先期發展、 系統工程發展等。

測試:包含量產前之「工程發展階段」初期作戰測試評估;量產之「生產部署階段」後續作戰測試評估。

公告日期:2016-11-16

供稿單位:海軍系統管理者